[话题] 给急救车让道给生命让道
2012-12-20
今周说法
西樵论坛
[paragraph] 12月7日晚6时许,北京一辆120急救车因抢救途中无车让道,被堵在路上,3公里车程走了40分钟,导致一名伤者在车上不幸身亡。事件经报道后,引发广泛关注。 “很常见,很气愤,很无奈。”昨日,不少医院急救中心的医生表示对社会车辆不给急救车让道的现象,他们早已司空见惯。在日益拥堵的城市中,如何让出生命通道?对于不让道的车辆,警方将如何取证处罚?对那些无路可让的车辆,该不该扣分? 对让行救护车的行为,其实国家早有规定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3条规定: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,可以使用警报器、标志灯具;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、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但“应当让行”四字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建议或鼓励,而没有划入法律强制行为内,所以,这一规定一直很难真正落实。而从明年元旦起式实施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。其明确规定: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、让行的,或逆向行驶的,一次记3分。 对于给救护车让行,大家又有咩睇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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