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丹阳一市民突开后车门 撞上电动车1死1伤

8日,丹阳市检察院介绍,他们办理了这样一件特殊的交通肇事案,目前已对汽车后座乘客依法提起公诉。
今年5月21日中午,下班后的林某某,进入老板齐某某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内谈话。谈话后,林某某未观察汽车后方来车,便开启汽车左后方车门,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秦某某与搭乘人员王某某摔倒在地,二人立即被送往医院。后经鉴定,秦某某的损失属轻微伤,而王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6月25日,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认为林某某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七条“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三)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”之规定。同时,这也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,事故认定林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。(李玉栋 单健 万凌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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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蓝色布条 LV1 举人
    2楼
    全国每天发生类似意外事件,可能上千
    * 除非是佛山地区
    * 除非特殊情况
    ...而且转载者有意发表自己意见、看法
    请减少此类转载
    9-10 12:37
    回复
  • 200300 LV1 路人
    3楼

    蓝色布条:全国每天发生类似意外事件,可能上千* 除非是佛山地区* 除非特殊情况...而且转载者有意发表自己意见、看法....... (2018-09-10 12:37) 

    9-10 16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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